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东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东教后勤函[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附件: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rar
寮步镇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