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公司:
现将东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新学期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安函[2019]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请各有校车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公司对照寮步镇交警大队在2月20至22日校车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附件1:寮步镇校车检查情况汇总表),迅速对自己管辖的校车相对应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在3月15日前整改完毕。
二是请各有校车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公司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防止“带病”校车和不合格驾驶人参与接送学生上放学运营,严格落实每日出车检查,回场检查及定期检修保养工作,确保校车保持良好的车辆状况、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请各有校车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公司要组织校车安全责任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驾驶意识。
四是各学校要结合开学安全第一课,组织开展一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普及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识,教育学生文明乘车,安全出行。
附件:
1.寮步镇校车检查情况汇总表
2.《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新学期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zip
寮步镇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