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东莞市教育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东教安函〔2019〕3号)和《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东教装备函〔201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对学校所有实验(功能)室、实训室、仪器(药品)室、储存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合格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高压用电、电动工具、气压工具、液压工具、车床、机床等场所要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对实验用药品、制剂、原材料等储存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三是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将安全教育作为实验课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次实验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四是健全实验室各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验师生进行应急演练。
请各中小学将《危险化学使用单位》(附件1)、《自查项目表》(附件2)、《镇街(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3)和《自查情况报告》(附件4)报镇教育局,各学校负责人需要在自查情况表和自查情况报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月10日中午下班前同时将word文件和PDF文件报送至邮箱lbaqgz@126.com。
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于2019年1月17-18日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下载.zip
寮步镇教育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