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各中学:
现将《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即日起对校园内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病源微生物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病原微生物安全、易燃、易制爆、有毒、高温高压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确保全面、准确、实时掌握情况;进一步摸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数量、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等情况;要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置实行全流程监管,做到关键环节无缝对接、数据统计精确有效、出现问题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闭环抓好问题整改,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填写《附件1东莞市2023年中小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督查表》和《附件2东莞市中学实验室日常检查表(月度)》,于11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隐患整改工作台账的 PDF 格式(盖公章)和自查总结电子版报送到邮箱335665822@qq.com。
附件: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寮步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7日